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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代会制度

创建时间:2019-09-1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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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28日

幼儿园教代会制度

昆山高新区水秀幼儿园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幼儿园内部矛盾,支持幼儿园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教代会要做到:当家作主,知无不言;分析时弊,积极建议;维护纪律,认真监督;一份为二,公正评价;下情上达,疏通渠道;协调关系,增强团结。

1.听取园长工作报告;讨论幼儿园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对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园长提出的办学方向和理念、岗位责任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园长公布施行。

3.审议和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监督幼儿园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聘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

5.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幼儿园大事皆通过教代会。

6.在规定的时限内,每个代表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工会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7.教代会前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教代会后收齐材料,及时归档。